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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南韓的布局 看台灣科技產業政策

台灣的經濟體量小,需認清自己的優勢並著重發展。三星

90年代初台灣相對的經濟發展程度達到一個高峰,美國研究粒子物理的超導超級對撞機(SSC;Superconducting Super Collider)因建設經費節節攀升無法獨力支撐,邀請其他國家參與和分擔經費,台灣在受邀之列。因為經費龐大,在台灣科技界引起熱烈的討論。最後多數意見的結論是粒子物理離實際的應用尚遠,而台灣的經濟體量小,有限的資源應該投向直接有益國計民生的科學。這是影響台灣其後30年科技發展政策的重要事件!

時間拉到2014年,原先主管業務為基礎科學研究的國科會改制為科技部。這個步子跨得比南韓早,南韓到2017年部會才做類似的調整。將基礎科學與產業技術的研發管理置於同一部會之下,這是另一個政策思維的轉折點。這個思維非常符合最近對二者的考慮:儘快的將基礎科研轉換成產業技術,以爭取競爭優勢以及伴隨的經濟利益。

美國DARPA的ERI (電子振興倡議;Electronic Resurgence Initiative)對基礎科研與產業技術二者間的轉換期間甚至有明確的目標—要壓縮到3年內。目前此一目標雖不中亦不遠矣,用以推進最尖端半導體製程技術的基礎科學研究有很多是10年內發展的,譬如二維材料的應用。所以將基礎科研與產業技術整合在同一部會之下管理的確有利於加速基礎科學轉化成產業技術的流程。

但是既曰產業技術,必須要能為產業所用才有辦法創造經濟價值、產生GDP,特別是前瞻型的科技。製訂政策就牽涉到遠比只選擇會衝擊未來的前瞻科技方向的問題複雜得多。

選擇的重點在於新科技項目的研究發展是否有機會發展成一新產業?或者對既存產業衍生出新的重大價值區塊、增加競爭力?更重要的評估在這些未來的科技產業發展競爭中,台灣有機會勝出的項目有那些?

台灣的經濟體量小,能投入研發的資源有限,課題要挑之又挑。我講的勝出不是全面的宰制,這對於任何國家都是極為困難的目標,而是在未來的產業價值鍊中,目前有現存利基享有進入快速發展的優勢、進而可以據有重要位置,而且不容易被取代。能先站穩,再由此價值區塊延伸至其他價值鏈環節,鞏固競爭優勢,創造更多經濟價值。單只是這樣對自己的清楚認識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最後是政策執行實際步驟。每一個產業的價值區塊需要面臨的困難以及必須創造的優勢因子都不一樣,因此科技產業政策的扶植方法也不一樣。這些政策框架似乎耳熟能詳,但是沒有深入的產業知識,做出來的科技產業政策就有上下床之別。

別的國家科技產業政策形成的過程也許可以拿來參考一下。像南韓未來10年的半導體發展是以系統晶片以及邏輯晶片的製造為主軸,雖然這個計畫的技術前瞻性稍微欠缺,但是計劃的完整性及適切性足供參考。此計劃出自於MSIP (Ministry of Science, ICT and Future Planning)之手,而南韓素有DRAM之父之稱的陳大濟就曾任這個部會前身之一情報通信部的部長。科技產業政策制定機關長期有產業界的知識輸入甚至管理者任職對於政策形成的良窳影響甚大!

現為DIGITIMES顧問,1988年獲物理學博士學位,任教於中央大學,後轉往科技產業發展。曾任茂德科技董事及副總、普天茂德科技總經理、康帝科技總經理等職位。曾於 Taiwan Semicon 任諮詢委員,主持黃光論壇。2001~2002 獲選為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監事、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