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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物流所面臨的挑戰

  • DigiTimes企劃

智慧物流目前已出現一些小範圍的應用,但大多數只是企業內部或特定行業別的閉鎖應用。
智慧物流目前已出現一些小範圍的應用,但大多數只是企業內部或特定行業別的閉鎖應用。

隨著現代社會對物流智慧化和資訊化服務的需求,基於物聯網技術的智慧物流應運而生,也讓物流的科技應用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但也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

智慧物流技術至少包括3個層面:最下層是感知互動層,包括RFID設備、感測器與傳感網等,主要用於物流資訊的獲取;感知互動層之上是進行物流資訊交換傳遞的資料通路,包括各類接入網與核心網;最上層的是應用服務層,包括資料交換平台、公共服務平台和使用者服務平台。

此外,物流應用領域由於跨行業甚至跨國際,更讓標準的制定及產業鏈建立共識的過程,困難重重,成為推動智慧物流的最大阻礙。

中國態度動見觀瞻

以RFID技術為例,由於Walmart、美國國防部等全球主要採購者,紛紛要求供應商採用RFID技術對商品進行標識,吹響了RFID進軍物流領域的號角,讓沉寂多年的RFID技術煥然一新,成為世人矚目的焦點。

包括IBM、微軟、Oracle、HP、Sun和SAP等軟體巨擘,不但相繼發佈RFID研究計畫,甚至進而推出一連串的智慧物流應用開發計畫,如IBM在2011年5月於寧波高新產業園區成立「IBM中國開發中心物流解決方案中心」,目前已是「寧波國際智慧物流軟體與資訊服務外包產業園」專案運營的核心基地,成為寧波智慧物流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

但由於物流應用往往與許多公部門(如海關)運作相關,除非對外商不加以設限,否則必然會面臨因為國內業者關鍵技術不足,而引發的採購問題,這也正是大陸物聯網推動的困難點。

如大陸RFID應用以低頻與高頻為主,而在國際間已被廣泛應用,且技術相當成熟的超高頻(UHF),大陸相關應用則相對不足;而在感測器的研發、生產與應用方面,現階段大陸發展微感測器的微奈米技術也較為低落;至於通訊設備與網路技術上,雖然大陸近年來加強推展TD通訊網路技術成果顯著,但相較國際上已成熟的FDD-LTE技術,TD-LTE仍遠遠落後,尤其TD-LTE目前僅在網路設備端具備較成熟的融合技術,在終端設備相對欠缺多網融合機制。

對民間業者而言,依賴外商技術建立智慧物流,其實問題不大,但要公部門大量採購外商產品或服務,則涉及產業政策,在中國大陸一向保護國家企業的政策上,除非大陸廠商的技術能夠儘快趕上國際廠商,否則物聯網的建置目標能否如期達成,恐怕力有未逮,而以中國大陸在全球供應鏈的地位,一旦物聯網無法如期達到一定的規模,要讓智慧物流的應用價值遍及全球,將會是相當嚴峻的挑戰。

標準制定腳步緩慢

智慧物流的產業鏈牽涉面很廣,涉及終端製造商、模組廠商、通信設備商、行業資訊化運營商、應用開發商、網路運營商、系統整合商、最終用戶等諸多環節,目前雖已出現一些小範圍的應用,但大多數只是企業內部或特定行業別的閉鎖應用,一旦涉及到跨行業的互聯互通和資訊共用,才會發現更多的應用障礙。

最大的挑戰之一,就是統一標準的制定,不肯配合統一標準的國家,必然在轉運、運輸等物流應用耗費更多時間和費用,從而降低其國際競爭能力。但攸關智慧物流推動進程的中國大陸,直到2010年才成為國際標準組織(ISO)感測器網路標準工作組(WG7)的主導國之一,且其TD-LTE也已經獲選為國際4G標準之一,但大陸在國內標準制定工作的發展腳步卻走得很慢,也成為智慧物流的主要推動障礙。

事實上,由中國發起、起草和主導的第一個物流物聯網國際標準「ISO18186:2011集裝箱(貨櫃)-RFID貨運標籤系統」,是2010年11月30日才由ISO正式發佈。據中國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高宏峰指出,世界90%的貨櫃由中國製造,中國貨櫃輸送量從2003年起就穩居世界第一,ISO18186的正式發佈,對智慧物流的推動,當然有莫大的助益。但也由此看出,如果中國能夠完成《物聯網十二五發展規劃》的目標,在2015年完成200項以上國家與行業標準,對智慧物流的推動,自然幫助不小,但如果無法如期完成,也會形成重大阻礙。

資安問題亟待解決

成本考量可能是業者導入智慧物流的最大障礙。當前可以實現遠距離掃描的標籤每個成本仍要1美元或更多,一個解讀器成本大約為1000美元甚至更多,而要實現智慧物流的應用成本,還包括接收設備、系統整合、電腦通訊、資料處理平台等綜合系統的建設等。這對利潤不高的物流產業而言,是相當沈重的負擔。業界預計,標籤成本至少要降低到5美分左右,才可能看到大範圍的應用。

此外,智慧物流也跟所有的網路應用一樣,面臨許多企業機密和個人隱私的資訊安全問題,甚至因為國際物流的環境複雜,還會涉及到越來越多的國家安全問題。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法完成三讀近2年,行政院卻遲遲不肯公告施行日期,不但個人隱私無法受到保障,廠商也會無所適從,更遑論導入智慧物流等重大應用,政府責無旁貸,必須儘快負起責任,否則任何科技應用美景,都將只是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