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稅改浪潮 赴美投資台商因應之道 智慧應用 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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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稅改浪潮 赴美投資台商因應之道

勤業眾信稅務論壇-美國稅改及台灣企業之影響研討會。
勤業眾信稅務論壇-美國稅改及台灣企業之影響研討會。

2017年底美國通過30年來最大規模的稅改法案,將企業所得稅率由原本的35%,大幅調降至21%,使美國稅收制度更具國際競爭力,許多台商已先後宣布赴美投資設廠計畫。不過,稅制改革一體兩面,對企業降稅的同時,亦增加許多新條款,赴美投資前須全面權衡複雜稅制之影響。有鑑於此,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舉辦「勤業眾信稅務論壇-美國稅改及台灣企業之影響」研討會,說明關鍵稅改條款概述、國際稅收與美國州稅考量,並分析對台灣企業的影響與因應之道。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郭政弘指出,川普稅改引起全球商界廣泛迴響,而調降企業所得稅率,已成為外企投資美國的極大誘因,許多台灣企業也藉此機會開始檢視赴美投資可能性。郭政弘表示,美國稅制複雜,有意赴美投資的企業應隨時掌握美國稅改最新趨勢,才能把握美國市場成長商機,乘著稅改浪潮,成為川普稅改趨勢下的受惠者。

美國聯邦稅制變革趨勢解析

亞太區德勤國際稅務中心(Deloitte AP ICE)總監史埃文(Ivan Strunin)表示,本次稅改除了大幅調降公司所得稅率外,公司亦可選擇將符合條件之資產,進行一次性稅前扣除。另外,本次稅改也廢除企業最低稅負制(AMT),企業若有先前未使用的最低稅負扣抵額,可於5年內退回。至於聯邦稅額扣抵(Credit)的部分,除了增加幾項稅額扣抵和稅收優惠,節能扣抵、一般性商業扣抵之優惠稅賦皆無改變。

史埃文進一步指出,淨營業虧損的稅前扣除增加了一些限制。稅改前,淨營業虧損扣除可先抵減前兩年之淨營業營收,剩餘之虧損可往後抵減20年;稅改後,淨營業虧損的扣除額度,不能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80%,但可無限期抵減。除了上述條款外,尚有許多重要的改變。史埃文提醒,美國各州稅法不盡相同,並非每州都會遵從聯邦稅制而進行調整,台商若計畫赴美投資,應注意州稅與聯邦稅制的一致性(Conformity)。

反避稅時代 國際稅收考量

國際租稅方面,本次稅改將終止以往美國母公司累積在海外子公司未分配盈餘的遞延課稅。史埃文指出,本次稅改將對所有累積於美國海外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視為全部匯回美國母公司,課徵一次性過渡稅(Transition tax)。史埃文說明,若股東為美國公司,現金或約當現金的稅率為15.5%,其餘資產將被課徵8%的過渡稅,過渡稅須於2017年申報所得稅時繳納,並可分8年支付。

新稅制除了保有現行受控外國公司(CFC)課稅制度外,也增加「全球無形低稅所得(Global Intangible Low-Taxed Income;GILTI)」、「參股豁免(Participation Exemption)」 、「境外來源無形所得(Foreign-derived Intangible Income;FDII)」及「稅基侵蝕反濫用稅(Base Erosion Anti-Abuse Tax;BEAT)」之課稅概念。

史埃文指出,稅改後,當美國海外子公司的無形資產營收超過一定門檻,美國母公司將被課徵「全球無形低稅所得稅」,以防止美國企業設立海外子公司,將大量盈餘留在低稅率國家。在反稅基侵蝕稅條款下,美國企業需注意,若透過支付款項給外國關係企業,大幅降低其美國課稅基礎,則將可能被課徵反稅基侵蝕稅。

美國稅改面面觀 台灣企業因應之道

亞太區德勤國際稅務中心(Deloitte AP ICE)高級經理張立華指出,台商若規劃赴美投資,除了應考量聯邦稅制降低後的影響外,亦須同時考量州稅、地方稅及其他稅務相關之遵循成本。此外,對於融資架構的安排、資本支出(Capital Expenditure)的時機等,也是影響投資效益的重要因素。

另一方面,若台商已透過「三明治架構」在美設立公司,並透過美國子公司轉投資到其他國家,應估算過往海外子公司累積之盈餘及海外稅收扣抵數額,以衡量過渡稅帶來的影響。張立華進一步建議,台商應評估美國子公司是否須因「全球無形低稅所得」,承受額外的稅負,並思考透過美國子公司再轉投資到他國家之必要性。

最後,張立華指出,企業也應評估新稅制中的「境外來源無形所得(FDII)」及「稅基侵蝕反濫用稅(BEAT)」,對於全球IP控股架構之影響,及過渡稅和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對財務報表之影響。

本次研討會美國在台協會商務組商務官馬奎立亦到場支持,並分享六月美國華盛頓將舉辦赴美投資高峰會活動,建議企業可多方面了解赴美投資注意事項。(本文由勤業眾信提供,DIGITIMES鄭斐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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