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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貨幣的發展首重自主監管

  • 林仁鈞/整理報導整理報導

昆吾九鼎 董事總經理周熙偉
昆吾九鼎 董事總經理周熙偉

由跨界鏈動資本(CoT)舉辦的「全球區塊鏈智慧應用論壇」,邀請多位合作專家夥伴從法規面的角度談數位貨幣的發展與監管以及相關反洗錢機制。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梁鴻烈首先談到區塊鏈對產業影響極大,包括透過Tokenization已可呈現所有產業的營運活動,從原物料、製成品、可以產生收入的證券到會員權益等,在其上可以享受生態鏈的好處。

而首次代幣發行(ICO)也對產業造成極大影響,尤其當企業發行的Token是無法代表有價證券時,投資人需思考為何要投資?站在投資人保護的角度,須看發行商是否有很好的治理與控制,經營團隊如何保障投資人的權利、是否有咎責結構等。梁鴻烈建議可以關注發行者主要投資人(anchor investor)是誰以作為評估。

普華永道 合夥人楊益驊

普華永道 合夥人楊益驊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合夥律師 梁鴻烈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合夥律師 梁鴻烈

各國對虛擬貨幣有不同的監管態度,台灣金管會在2018年8月10日發表規範主要在反洗錢面向,提到對於虛擬貨幣運營商/平台商,當虛擬幣變成法定貨幣或以法幣購買虛擬貨幣時,在符合法規下,銀行可提供服務給平台商。規定1、在交易時,需有可加以監控的措施。規定2、平台商與顧客必須在相同銀行開戶。梁鴻烈認為台灣目前的反洗錢機制對虛擬貨幣平台經營商或保管人將會有全面性適用,僅時間問題。

普華永道PwC大中華區合夥人楊益驊談防範區塊鏈虛擬貨幣的風險,目前區塊鏈在企業用途越來越廣,可降低企業的6大風險,包括治理、網路安全、基礎架構、交易、營運層面以及區塊鏈架構等。而區塊鏈所面臨的挑戰也越來越高,包括交易成本的提升以及安全漏洞,例如51%攻擊,因此需透過人工智慧等技術來學習判斷真假。

數位貨幣有6大監管規範須符合,包括法規遵循、治理與控制、稅務、網路安全、反洗錢機制、確認客戶身分程序(KYC)等,PwC在香港協助80幾家新創發行ICO,但其中60%不想做此6大監管,於是只好宣告倒閉。

現今許多銀行都有很多人頭帳戶,也造成身分詐欺事件,而對沒有實體據點的純網路銀行來說該如何做KYC?答案是利用生物科技,包括臉部、聲音、指紋識別加上ID,這四種要素任一不存在就不是本人,許多銀行都已用此方法來做KYC,且資料不是放在傳統資料庫而是利用區塊鏈技術,分散式保存。杜拜發行許多ICO,當局政府要求要追蹤所發行的數位貨幣,因此發行者需有貨幣追蹤及風險掌控機制與能力,PwC從區塊鏈數據分析、識別IP是甚麼及關係比對等方式發展出貨幣追蹤技術,此技術已與許多執法單位合作,協助偵查舞弊事件。

昆吾九鼎投資管理公司董事總經理周熙偉談ICO的監管與發展,他指出2018年8月14日以太幣暴跌20%,以及8月ICO整體融資額較1月下降90%。周熙偉認為這泡沫化是必經過程,過去由於ICO參與者太過急躁,急於追求資本市場回報,而今剛好做一個修正,對日後發展是好事。

未來監管有三大方向,包括系統安全管理、Token功能性質的清理(例如,支付型Token是貨幣與商品,功能型與資產型Token是視為證券性質)以及監管分工的歸屬。要解決監管環境的欠缺首先自主監管是第一步,並改進ICO標的篩選的標準、代幣底層資產權利義務關係的建立、參與者與投資者的教育課題、交易場景規範和持續優化創新則應積極參考兩岸三地多層次資本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