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金融科技創新,櫃買中心在20日公告,金管會核定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Security Token Offering)可被視為「有價證券」。初步開放發行虛擬通貨,募資金額約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案件,不需向金管會申報生效,但初期僅限專業投資人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