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舉報機制之安全性與獨立性 落實誠信經營 智慧應用 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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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舉報機制之安全性與獨立性 落實誠信經營

勤業眾信舉辦誠信經營實踐公司治理新猷—吹哨者保護法制化因應策略研討會。
勤業眾信舉辦誠信經營實踐公司治理新猷—吹哨者保護法制化因應策略研討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舉辦「誠信經營實踐 公司治理新猷-吹哨者保護法制化因應策略」研討會,提出具安全性與獨立性的受理權責單位及舉報管道將為強化吹哨者制度之主要關鍵。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郭政弘於致詞時表示,公司治理是企業永續經營、投資人權益保障的重要指標,對於攸關大眾權益的金融業,良好的公司治理更是經營的首要之務,尤其吹哨者制度建立與保護,是金融業者當前需面對的急迫議題。郭政弘指出,根據Deloitte在2014年對全球企業法遵長(Chief Compliance Officer)進行之調查發現,企業揭發內部舞弊行為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為內部舉報,而委任第三方接收舉報則是能有效保護吹哨者的做法。

郭政弘指出,勤業眾信2016年成立第三方舉報中心專業服務,委託企業的內部員工可透過客製化舉報系統,揭發不合常規甚至違法情事。作為國內專業服務領導品牌,勤業眾信除了風險案件發生當下的諮詢處理,更可進一步協助企業提早偵測內部不當行為,防止風險擴大成為無法挽救的危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鄭貞茂表示,現普遍企業支持金管會推動吹哨者保護機制,在2017年司法改革的國是會議中也涵蓋吹哨者保護機制,顯示各界對於吹哨者議題之重視。根據統計,在揭弊事件中多數的舉報是循內部管道舉報,顯見內部舉報制度為揭弊最主要來源,換言之,如企業內部無正規的申訴防弊機制,則將有很多弊案無法被揭露。目前政府在吹哨者保護法上採取公私分立策略,由公部門先行,私部門也將逐步落實,同時希望藉由提升吹哨者制度的法律位階,從制度面解決問題,協助企業走向誠信經營。

國立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葉銀華指出,現今在美國、英國、南韓、日本、澳洲等國已制訂吹哨者保護法案,表示檢舉人可將違法而影響大眾權益之事項,通報主管機關調查,建立舉發不法或不當事件的機制,台灣亦可借鏡他國的經驗。目前,台灣已在食品安全方面有公益檢舉制度,下一步則是希望在金控及銀行業內部建立吹哨者機制,以減少舞弊等不法事件的發生。同時,他也提出吹哨者制度的三項重點:公益檢舉人之保護、吹哨者立法及適用範圍、確切執行且避免副作用,由三管齊下健全吹哨者制度。

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曾韵表示,從責任上,企業必須規劃適切的受理與調查權責單位,以迴避利益衝突;流程上,則必須確保舉報管道的觸及性高,讓舉報內容得以即時被受理,這也同時包含調查過程留存之證據是否具備證據能力,且舉報管道與案件管理環境的資訊安全面是否夠嚴密,以確保舉報者身分在舉報及調查過程的全程保密。然而,這對金融業而言,將對現有機制產生責任分配、流程設計與技術環境等不同挑戰。

在企業內部所建置的吹哨制度上,最常遭遇兩種問題:首先,吹哨者提供的事由不清,導致難以查證;其次,是吹哨者無法信任或擔憂內部舉報管道的安全性。從國際金融機構的運作實務觀察,如欲有效解決,必須從吹哨政策、管道受理規範設計以及意識訓練著手,讓潛在吹哨者了解正確的舉報方法及後續責任,以降低隨意舉報或黑函等低效案件的處理問題。以目前國際間的金融機構為例,國際金融機構多會同時設置內部與委託外部單位營運之吹哨管道,讓舉報者可選擇其信任之管道,以提升潛在舉報者的意願。

舉報制度本身除可及早防弊外,更重要的是藉此促進誠信文化,達成企業自清。因此,金融業於設置舉報制度時,應於事前進行周全的規劃,全面檢視現行權責、舉報與調查流程、運作過程的環境;於機制發布時,進行全面的意識推廣與訓練;同時於舉報案件之過程,落實相關作為,方能夠對內、對外樹立企業重視誠信文化之形象,實踐公司治理。(本文由勤業眾信提供,DIGITIMES鄭斐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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