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
Chapter 11是美國的破產保護法令,美國也是少數破產保護法完整的國家,企業面臨財務狀況不佳或資金缺口,在美國申請破產保護時,並不是意味公司就此馬上走入倒閉或資產被清算一途,而是給予該企業緩衝期,讓企業在一段時間之內,進行公司重整的工作,因此Chapter 11也可稱為推動企業進行重整的工具。
在這段期間之內,所有債權人、供應商等均不能向該企業要求還債,申請破產保護的公司可在法院的保護之下,進行財務重整,若原本面臨法律訴訟或其他集體行動,也都將要暫緩,公司仍可維持正常的營運和出貨,也可對外募集新資金挹注。
但申請Chapter 11有一定時間限制,在此時間之內,企業若無法提出償債和重整方案,獲無法改善現金和財務狀況,就必須走向Chapter 7,也就是確定為破產,一旦走入Chapter 7階段,公司必須立刻結束營業且進行資產清算和盤點。
從2008年金融海嘯風暴至今,全球記憶體產業受傷相當嚴重,有兩家公司申請破產保護,一是在DRAM 產業中的奇夢達(Qimonda),另一家是NOR Flash產業界中的飛索(Spansion),然前者狀況恐面臨重整失敗,若在無法找到新買主的情況下,年底恐進入Chapter 7。而飛索日前已提出重整方案,且現金流量開始增加,因此有機會再年底前脫離Chapter 11,營運進入正軌。(連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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